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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选聘50人 监督“五型”政府建设

来源:南昌日报社 发布日期:2019-03-21 09:14:58 浏览量: 字体

昨天,记者从政府部门获悉,为加强对全市忠诚型、创新型、担当型、服务型、过硬型政府(简称:“五型”政府)建设的监督,我市将选聘一批“五型”政府建设监督员。

推进解决热点、难点、痛点、堵点问题

监督员是市“五型”政府建设领导小组按照一定程序优选聘任,以兼职形式履行监督、咨询等相关职责的公信人士。

监督员工作应当紧紧围绕打造“五型”政府建设这一主题主线,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聚集“怕、慢、假、庸、散”突出问题和做大做强做优南昌都市圈80项措施,着眼推动全市重大决策落实、优化政务服务、改进工作作风,着手推进解决基层、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痛点”“堵点”问题,发挥对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促进作用。

监督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坚持原则、公道正派,遵纪守法、廉洁自律,遵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无违纪违法和不良征信记录。(二)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政策理解能力,能够认真履行工作职责,遵守工作纪律。对行政机关的工作业务有一定的了解,具有依照“五型”政府建设相关要求开展监督工作的能力。(三)具有较强的参政议政、问题分析和语言表达能力,善于发现问题,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反映问题,并能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建议。(四)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够与群众保持良好的关系,随时反馈群众对政府信息的需求。受到党纪处分、政务处分、刑事处罚的人员,不得聘任为监督员。

监督员应履行六个方面职责

监督员的聘任依照下列程序进行:由推荐提名单位择优推荐,在征得本人同意后,将推荐名单报市“五型”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五型”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报市政府审定;市政府向社会公布聘任人员名单,颁发聘书。

监督员主要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政府参事、企业代表、专家学者、媒体代表和其他社会各界人士中优选聘请,共聘任监督员50名。

监督员应当履行下列职责:按照“常规检查全覆盖,明察暗访随机化”的工作思路,不定期到机关、企业、社区、农村等各行业领域,听取、收集、了解社会各界对“五型”政府建设工作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向市“五型”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反馈相关单位在“五型”政府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以及社会各界及基层群众对政府工作的意见建议;每年向市“五型”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书面汇报1次工作监督情况;积极参加或列席市“五型”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的各类活动和会议;履行监督员职责过程中,遇有利益冲突情形时主动申请回避,不得以监督员身份谋取任何私利和特权;办理市“五型”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委托的其他事项。

组织监督员参加有关会议或活动

我市提出,市“五型”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监督员进行动态管理,为监督员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便利。

实行年审续聘制,每年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决定续聘、解聘或增聘。解聘后出现的空缺,市“五型”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聘任程序进行增聘,保证监督工作力量。

同时,组织监督员参加有关会议或者活动,定期开展走访调研、通报工作、交流情况、听取意见和建议。受理、移送、督办监督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问题,并予以反馈。协调有关单位定期向监督员提供有关文件资料,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加强与监督员所在单位及推荐单位的沟通联系,了解监督员工作情况,反馈监督员履职情况。

我市建立监督员信息库和相应的评价制度,对工作认真负责、成效显著的监督员,通报表扬;对违反有关规定、不履行职责和义务、徇私舞弊的监督员进行批评教育,并予以解聘。

(全媒体记者吴跃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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