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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春季开学收费项目和标准公布

来源:南昌日报社 发布日期:2019-02-18 09:10:34 浏览量: 字体

昨日,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我市公布了今年春季开学南昌城区学校收费项目、标准。其中,义务教育阶段各学校严格执行免杂费、免教科书费政策。

普通高中学费270元/人·学期

我市各级学校收费项目主要包括学费、服务性收费、代收费、一定范围的收费等。其中,服务性收费涉及搭膳费、社会实践活动费,代收费涉及教材费、校服费、电教教材代收费、学生体检费等。

据介绍,一般普通高中(含重点建设高中)学费为270元/人·学期,重点高中学费为400元/人·学期,职业高中学费为265元/人·学期,职业中专学费为425元/人·学期,特色高中学费比照重点高中标准收取。我市高一年级教材费为740元/人,高二文、理科教材费分别为670元/人、690元/人,高三文、理科教材费分别为270元/人、390元/人,职业中专和职业高中教材费按实收。

据悉,高中生、初中生校服为每生夏装、春秋装各两套,夏装每套最高不超过70元,春秋装每套最高不超过90元。小学生校服每生夏装、春秋装各两套,夏装每套最高不超过60元,春秋装每套最高不超过80元。

严禁越权设立收费项目

市教育局要求,严禁将教育教学活动、教学管理范围内的事项、国家已明确规定纳入公用经费支出或已明令禁止收取的项目列为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项目。要组织开展对各级各类学校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进行清查,凡是与国家教育收费政策不一致的,应尽快废止或修订。严禁越权设立收费项目、未经审批收费或突破已经审批的收费标准收费。

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必须坚持自愿和公开原则,坚决禁止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缴纳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必须严格按照省政府批准的项目和标准执行,必须坚持学生自愿和非营利原则,据实结算,多收的部分要及时退还,严禁从学生的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中牟取利益。

不得进入学校宣传、推荐和推销任何教辅材料

我市严禁任何部门、单位或个人在教辅材料编写、出版、发行过程中违规收取费用。学生购买教辅材料必须坚持自愿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校或学生购买任何教辅材料,不得进入学校宣传、推荐和推销任何教辅材料。若学生自愿购买本地区推荐的教辅材料并申请学校代购,学校要从有资质的发行单位统一代购,做好服务,不得从中牟利。其他类教辅材料由学生和家长自行在市场购买,学校不得提供代购服务。

此外,南昌深入推进中小学教辅材料散滥问题治理。严禁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违规干预、插手教辅材料评议推荐和选用工作。不得在教科书选用目录、教辅材料评议公告之外向学校、学生推荐、强制订购图书、报刊、杂志等。严肃查处违背自愿原则订购教辅材料,以及以指定参考、暗示诱导等方式搞“一科多辅”等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对于违反规定强制或变相强制学校或学生购买教辅材料、不按规定代购、从代购教辅材料中收取回扣的单位和个人,由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责令其纠正违规行为,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高中毕业班级补课不得违规向学生收取费用

据介绍,我市将继续深化中小学有偿补课问题治理。要把“课堂内容课外补”、学校组织参与有偿补课、教师在社会培训机构对学生有偿补课、学校通过社会培训机构变相开展有偿补课、以家长委员会等形式组织有偿补课等问题作为治理工作重点。对于确需补课的高中毕业班级,应以答疑、辅导等形式进行,不得违规向学生收取费用。

另外,我市还要把治理违规补课及其乱收费问题纳入教育督导和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将中小学校、在职教师是否组织或参与违规补课及其乱收费,作为考核评优的重要内容。紧盯寒暑假、法定节假日等易发多发期,加大查处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并进行公开实名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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