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市行政审批局运行以来,我市对农林水务审批事项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全面梳理,对无明确法律依据及没有必要或重复要求提交的证件、证明材料予以清理,取消了涉及农作物及林木种子生产经营、野生动物驯养繁殖、权限内取水许可等69项申请材料。
据了解,在市行政审批局农林水务审批事项中,得益于已实现的部分证明材料的数据共享,审批时,我市不再收取工商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身份证等纸质复印件,做到“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此外,市行政审批局也对申请材料中带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及“其他有关材料”等“兜底条款”的材料予以免除提交。
截至目前,在市行政审批局农林水务的审批事项中,全年精减材料幅度最大的是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申请材料由原来的15项精减到现在的7项。权限内林地征占用审批的申请材料也由原来的13项精减到6项。至此,市行政审批局的农林水务相关的45项行政审批事项共需提供材料由原来的296份,精减到了227份。(曾耀 记者 欧阳雨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