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开展好全市禁燃工作执法行动,12月10日起,我市启动禁燃工作督导,将采取包干督导县区的方式,实地检查禁燃工作执法行动开展情况。
此次督查的内容包括:县区禁燃办在执法行动开展期间,特别是冬至之前禁燃禁放公众宣传情况;各县区禁燃办处置110涉及违法燃放警情是否达到查处反馈率100%;是否对市禁燃办挂牌督办的重点整治区域开展进家入户宣传以及冬至期间墓区禁燃管控情况。
此次督查时间为12月10日起至2019年1月5日,督查重点为12月21日(农历十五)、22日(冬至)、31日和2019年1月1日。市禁燃办将对照各组的督查意见,将其纳入县区“三令制”考核,对工作不力的县区实行扣分处理。(记者 钟宏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