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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健康扶贫三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出炉

来源:南昌日报 发布日期:2018-12-13 09:17:39 浏览量: 字体

贫困患者住院最终报销补偿比将达90%

日前,省卫健委、省发改委等多部门联合印发《江西省健康扶贫三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提出,到2020年,基本医保制度、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签约服务管理、公共卫生服务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现全覆盖;贫困地区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可及性明显提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大病和长期慢性病得到及时有效治疗,贫困地区艾滋病、结核病、血吸虫病等重大传染病和地方病得到有效控制,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明显加强,贫困地区群众健康素养明显提升。

全面推进大病救治工作

《方案》明确,我省将全面推进大病救治工作,全面落实健康扶贫“三个一批”行动计划,对大病患者进行集中救治。在继续实施10种大病免费救治,深入做好对贫困人口患食道癌、胃癌、直肠癌、结肠癌、肺癌、慢性粒细胞白血病等15种重大疾病实行专项救治的基础上,逐步扩大救治病种。2018年,将肝癌、尘肺病等纳入专项救治范围,年底前扩大到27个病种。到2020年,扩大到30个病种,实现贫困人口大病救治工作规范化。对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应签尽签,做到签约一人,履约一人,做实一人,重点加强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严重精神障碍等慢病患者的规范化管理与服务。

《方案》明确,全面落实艾滋病免费筛查、治疗、母婴阻断措施。对贫困家庭继续实施艾滋病机会性感染免费救治;针对贫困艾滋病感染者,通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提供规范化的抗病毒治疗随访管理,督促艾滋病感染者按时服药,定期检测,同时应注意患者信息保密;加强肺结核筛查工作,对结核病患者确诊检查提供适当补助;在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设置贫困家庭结核病治疗专用床位,为贫困患者免费提供一线抗结核药品和健康管理服务,提高服药依从性和治疗成功率;将耐多药结核病纳入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范围;晚期血吸虫病贫困患者在定点医疗机构实行免费救治,救治费用按规定经各类医疗保障制度补偿后,剩余费用在重大公共卫生项目资金中统筹安排;将符合建档立卡条件的地方病病人全部纳入大病集中救治范围。

加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

《方案》提出,全面落实妇幼健康项目,农村妇女宫颈癌、乳腺癌筛查项目扩大到所有贫困县,继续实施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深入推进贫困妇女“两癌”免费检查工作,落实贫困地区农村妇女“两癌”免费检查任务,对符合救助条件的确诊患者实施救助,实现建档立卡农村贫困妇女和贫困县农村妇女“两癌”免费检查救助全覆盖。

为加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我省将深入开展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针对贫困家庭出生缺陷患儿实施遗传代谢病救助项目和结构性畸形救助项目,利用天津市华夏器官移植基金会资金对3种先天结构畸形患儿开展救助。

《方案》提出,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作为医疗救助对象,落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保缴费补贴政策,实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全覆盖。基本医保取消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一级、二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补偿起付线。大病保险要加大倾斜支付力度,对农村贫困人口降低起付线50%,提高支付比例5个百分点,逐步提高并取消封顶线。允许建档立卡贫困患者在乡镇卫生院门诊治疗,门诊特殊慢性病发生的费用纳入医保支付。筑牢基本医保、大病保险、补充保险、医疗救助“四道保障线”,使贫困患者住院最终实际报销补偿比达到90%。

推进远程医疗服务

《方案》提出,我省将按照“填平补齐”原则,将贫困地区未达标的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全部纳入国家全民健康保障工程支持范围,确保每个县(市、区)建好1-2所县级公立医院(含中医院)和妇幼保健院。

推进远程医疗服务覆盖全省所有医疗联合体和县级医院,并逐步向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延伸,实现医疗资源上下贯通、信息互通共享、业务高效协同,便捷开展预约诊疗、双向转诊、远程医疗等服务。推进县域医共体建设,探索实施以县级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为枢纽、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县乡村一体化管理,构建三级联动的县域医疗服务体系。确保每个深度贫困村有1所标准化村卫生室和至少1名乡村医生,对暂无乡村医生执业的,要选定乡村医生或选派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入驻执业。(记者 徐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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