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项目名称 |
行政处罚信息录入 |
1 |
当事人名称(企业名称): |
南昌和谐昌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
91360122MA398RH9XL |
3 |
违法行为: |
1未按照规定对安全设备(消防设施)进行定期检测、2未按照规定制定本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3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照规定接受安全培训、4未如实记录从业人员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5未按照规定开展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安全设施验收)。 |
4 |
违法分类: |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类违法、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和安全生产建设工程项目类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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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全生产法》三十三条第二款,2《安全生产法》第七十八条,3《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第六条,4《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二十二条,5《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二十三条第一款 |
6 |
罚没金额: |
伍万肆仟元 |
7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 洪)应急罚〔2021〕7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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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出行政处罚 决定日期: |
2021年9月29日 |
9 |
行政处罚决定书内容: |
以上事实主要证据如下: 现场检查记录、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调查询问笔录和其他材料。 以上事实违反了 1《安全生产法》三十三条第二款,2《安全生产法》第七十八条,3《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第六条,4《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二十二条,5《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1《安全生产法》九十六条第三项,2《安全生产法》九十四条第六项,3《安全生产法》九十四条第三项,4《安全生产法》九十四条第四项,5《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四项和《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规则》第十四条第二项 的规定决定给予 处人民币伍万肆仟元罚款 的行政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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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机关名称: |
南昌市应急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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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属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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