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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第3期工作简报

来源:河长科 发布日期:2021-05-08 11:05:35 浏览量: 字体

第3期

南昌市河湖长制办公室                                      2021年5月7日 


艾溪湖市级湖长、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敏督导艾溪湖及上游幸福渠流域水环境治理工作

4月16日上午,艾溪湖市级湖长、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敏巡查督导艾溪湖及其上游幸福渠流域水环境治理工作。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副主任委员邓亮、青山湖区副区长熊广义,青山湖区高新园区党工委书记胡建勇、区农业农村局及市幸福渠水域治理公司等单位主要负责同志陪同。

王敏一行首先察看了全收集全处理第一批3号再生水处理站建设情况,现场了解项目建设进度及存在问题,随后巡察幸福二支河日常管护成效,现场了解幸福渠水系管护现状。王敏充分肯定了艾溪湖及其上游幸福渠流域水环境治理工作成效,详细询问了是否存在偷排偷倒现象。

王敏指出:青山湖区要强力整改。在幸福二支河日常管护过程中,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出现的各类问题,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措施,确保所有问题分类施策,尽快解决;要加强监管,在艾溪湖及其上游幸福渠流域水环境治理过程中,特别是现在中央环保督察组督察期间,要加密巡查,各地各部门要落实专人,对幸福渠8条水系开展常态化日常巡查,对巡查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决不能出现监管空白;要加强沟通,属地政府与幸福渠公司要相互配合,共同推进艾溪湖及其上游幸福渠水系建设及管理,提升水体水质,最终实现艾溪湖及其上游幸福渠流域的常治久清。




(青山湖区河长办供稿)

锦江市级河长、市政协副主席黄耀华开展巡河督导工作

4月21日,锦江市级河长、市政协副主席黄耀华开展锦江巡河督导工作。新建区级河长、区委常委聂玉华,松湖镇党委书记熊焕金、镇长裘小亮,流湖镇镇长刘强、区河长办专职副主任汪益平等相关同志陪同。

黄耀华认真察看锦江水质、河道保洁、岸线标准化管理及河流周边生态环境等情况,详细了解新建区河长制工作落实情况、沿线乡镇水环境治理工作、集镇污水处理工程建设等情况,黄耀华对新建区在河长制工作推进和水环境治理中取得的成效表示充分肯定。



黄耀华指出:一是河长认真履职,要落实好区、乡(镇)两级河长巡河履职职能,做好管理保护工作,定时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二是认真落实整治,进一步加大整治力度,河道内的滩涂地还有养鸭、养牛的情况,要立行立改,实行家禽圈养,不要因为大面积养殖而造成水质污染;三是加强相互沟通,各乡镇相互之间要加强联系和沟通,涉及污染等问题共同治理,确保一河清水,同时有困难或难以解决的问题,尽快上报市、区两级河长协调解决。

(新建区河长办供稿)


市河长办现场调度西总干和五干渠县界沿线污染问题

4月8日,市水利局党组成员、市河长办专职副主任吴海勤率队赴赣抚平原灌区五干渠及西总干渠调研县界划分及岸线污染问题。省赣管局工会主席晏美巧、南昌县水利局党委委员罗爱华、青山湖区河长办专职副主任李梦蝶及有关属地乡镇、园区相关负责同志参加调研。

吴海勤一行实地查看了五干渠及西总干渠部分渠道水质情况、周边违建房屋及卫生环境等,详细了解了渠道管理情况、未来规划等。吴海勤强调:属地责任部门要积极做好渠道日常管理,切实维护好周边环境卫生,谨防出现“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四乱问题,要为省赣管局对西总干渠及五干渠段的部分工程的整治奠定良好基础,助推南昌市打造“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



(南昌县、青山湖区河长办供稿)


进贤县召开水环境治理工作调度会

4月5日,进贤县副总河长、县委副书记、县长叶修堂先后在进贤县沁河园、三叉港、望牛塘水库等地巡河并调研全县水环境治理工作。县委常委、副县长杨志文、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熊志清、副县长吴克清、徐永钢参加调研,县生态环境局、县城管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等相关单位负责同志参加陪同。

4月6日,叶修堂在县政府会议室主持召开全县水环境治理工作调度会,听取市环科院专家就治理方案汇报,进一步明确各相关单位责任和分工。

叶修堂强调:水环境治理是一项民生工程、系统工程,事关群众切身利益,责任重大。全县各级、各部门要高度统一思想,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充分认识水环境治理的紧迫性和艰巨性,坚持人民的利益之上,以更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抓紧抓实抓牢全县水环境治理工作。要坚持问题导向,完善城区水环境治理工作体制机制,按照近期治标,长远治本的原则,做到责任再落实、工作再加力、标准再提升,确保全县水环境治理各项目标任务落实到位。要进一步明确责任和分工,按照“工作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责任化”的要求,进一步细化任务,明确要求,将水环境治理工作落到实处,努力提升群众对水环境治理工作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进贤县河长办供稿)

青云谱区副总河(湖)长、区长吴江辉调研昌南护城河、雄溪河流域治理工作

4月14日,青云谱区副总河(湖)长、区长吴江辉巡河调研昌南护城河、雄溪河流域水环境治理工作。区委副书记杨育星、区委常委郭保庚参加调研,区住建局、青云谱镇、岱山街道等相关负责同志陪同。

吴江辉一行先后查看了昌南护城河、雄溪河等流域治理工作情况,详细询问了流域周边生态环境及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吴江辉对昌南护城河、雄溪河等流域综合治理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同时指出:一是要严格落实河(湖)长制巡查制度。做好辖区内河道的日常巡查管护工作,确保问题早发现、早处理、早解决。二是要常态化开展河湖“清四乱”工作。重点整治河湖岸线垃圾乱堆乱放、违法私搭乱建房屋、违法种植养殖等问题。三是要加强部门联动。各部门要通力合作,齐心协力,通过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打击破坏流域生态环境的行为,属地责任部门要联动执法部门对河面养殖现象、河湖护坡种植菜地现象、河湖岸线垃圾乱堆乱放现象进行整治。四是要进行生态提升工程。对青云谱区范围内昌南护城河、雄溪河、五干渠进行河湖沿岸生态绿化提升改造工程。确保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水生态治理目标。

(青云谱区河长办供稿)


高新区副总河(湖)长、管委会主任刘德辉开展巡河督导工作

4月15日,高新区副总河(湖)长、管委会主任刘德辉同志率队赴赣江南支部分河段开展巡河督导工作。高新区巡查办、应急管理局、社会发展局、昌东镇等相关负责同志陪同巡视。

刘德辉一行来到昌东镇,先后查看杨家滩电排站、滁槎街、长胡子电排站、红旗联圩京福高速段至罐子口段除险加固工程,详细了解河道治理、河岸周边环境卫生、河湖“清四乱”等情况,听取有关部门及镇、村级河长的情况汇报,对相关问题进行了现场调度。

刘德辉强调:一是要坚决贯彻落实省、市河(湖)长制 工作要求,做实做细河(湖)长制工作,要建立常态长效机制,压实压细各级责任,扎实推进巡河工作,既要保证巡河频次,也要发现并解决问题,真正推动河长制从“有名”到 “有实”。二是要建立健全巡河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台账,提出解决问题方案,落实整改责任单位,明确整改时限要求,做好跟踪落实、对账销号工作;严格监督,对于履职不到位、责任不落实的河长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责问责。三是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多种宣传方式,增进公众对河湖长制工作的了解,增强公众参与、支持和监督河湖管理的责任意识,自觉培养水生态环境保护意识,营造全社会积极参与的河湖保护氛围,共同打造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赣江生态环境风光。

(高新区河长办供稿)

经开区副总河(湖)长、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于立山开展巡河督导工作

4月8日,经开区副总河(湖)长、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于立山开展2021年第二季度巡河督导工作,区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张磊参加巡河,高新区社发局、区住建局、区城环局、区自然资源局、区生态环境局、蛟桥镇政府、金开集团等单位相关负责同志陪同。

于立山一行先后来到麦庐支渠铁路桥涵洞、龙潭水渠乐活公园桥、东风桥、青岚水渠遵理幼儿园桥等地,仔细查看龙潭水渠、青岚水渠沿线水质状况及沿岸环境卫生情况,详细听取相关单位负责同志水环境治理情况汇报,并就相关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于立山强调:经开区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清河湖管理保护和治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明确责任分工,加强沟通协作,形成河湖生态保护工作合力;要进一步健全常态化监管机制,强化源头管控,坚持长效治理、综合治理,推动生态环境持续优化,人居环境持续改善,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生态环境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经开区河长办供稿)

青山湖幸福渠区级河长、副区长贾中强开展巡河督导工作

4月19日,青山湖幸福渠区级河长、副区长贾中强对幸福渠流域水环境治理工作开展巡河督导工作。区农业农村局、区河长办、罗家镇、高新管委会,幸福渠公司的有关负责同志陪同。

贾中强一行先后察看了连通河、义坊河、昌东大道排水河以及幸福东河水体水质及周边环境保护情况,详细了解幸福渠水系管护现状、水系治理存在问题情况,并对工程项目中存在问题进行了现场调度,贾中强充分肯定了幸福渠流域水环境治理工作成效,并就进一步做好水生态综合治理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一是要高度重视,幸福渠流域8条水系治理已于2020年年底基本完工,但水系建设任务完成并不代表水环境整治任务的完成,各地依然要高度重视水系管护问题,全力推动问题解决;二是要认真履职,各镇、园区以及沿线各村要切实对照河湖长巡河要求,认真履职,加强水系巡查,及时发现、协调解决水系管护问题;三是要加强沟通,对巡查发现的问题,属地能解决的要立即解决,决不能推诿、敷衍;对需要区直部门协调配合的,要立即上报,加强沟通协调,共同推动问题整治,我们要既建好水系,同时也管好水系,真正提升水体水质,最终实现艾溪湖及其上游幸福渠流域的长治久清。

(青山湖区河长办供稿)

进贤首次启动河长+检察长巡河机制

为深入推行“河(湖)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河长湖长+检察长”机制职能互补作用。2021年4月14日,进贤县首次启动“河(湖)长+检察长”巡河机制,由县级河长、政协副主席叶如意,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黄英霞带队开展联合巡河督导活动,县水利局、县河长办、县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组等相关负责同志陪同督导。

联合督导组一行先后来到秧塘水库、钟陵水库,对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执法监管等工作进行巡察,并就维护鄱阳湖流域河湖健康发展,实现鄱阳湖流域河湖功能永续利用提出了交换意见。



(进贤县河长办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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