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减少我市城区环境污染,根据《南昌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经南昌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扩大经济技术开发区樵舍镇、乐化镇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
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2022年1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通告(洪府函[2022]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