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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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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南昌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按照上级关于建设法治政府的决策部署,聚焦率先“作示范、勇争先”目标定位,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全面建设法治政府,加快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巩固提升发展首位度、充分彰显省会担当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度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高位谋划,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保障

一是科学部署年度工作。根据机构改革和人员变动情况,及时对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进行调整。对照江西省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结合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和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工作会议精神,印发《南昌市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洪法府建发〔2021〕1号),明确23个方面具体任务和责任单位,对全年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和细化分解,规划好路线图。

二是深入开展示范创建。积极开展全国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以创建促提升,以示范带发展,制定下发《南昌市2021年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督促各县区政府及市政府有关部门积极参与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其中,申报的综合示范创建候选地区(南昌县)、单项示范创建候选项目(“三大超简审批模式”),均进入了中央依法治国办参选名单。

三是严格开展督导督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认真组织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半年督导考评,对33家市直单位和12个县区、开发区进行集中书面考评,掌握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督导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任务落实。下发《关于开展全面依法治市专项督察的通知》,围绕全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情况、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践行情况和开展“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提升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满意度”主题实践工作推进情况等4个方面进行了专项督察。

四是落实领导干部学法。深入开展“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 提升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满意度”主题实践活动,紧抓“关键少数”学法用法,每季度安排市政府常务会学法,建立完善常态化市政府常务会学法制度、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制度、新提任领导干部考法制度,编制《2021年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2021年南昌市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南昌市新提任领导干部法律法规知识考试实施办法》,2021年春节后上班第一天举办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开启法治中国新篇章》为题的领导干部法治讲座,连续18年春节后上班第一天举办法治讲座做法入选“全国普法依法治理创新案例”。

(二)坚持深化改革,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是坚持常态化依法疫情防控。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法律法规,依法发布各类疫情信息,形成快速高效的疫情防控和处置机制。严厉查处各类哄抬防疫用品和民生商品价格的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打击抗拒疫情防控、暴力伤医、制假售假等破坏疫情防控的违法犯罪行为。联合查处违反疫情防控工作的行政案件124起。及时排查重点人员,开展重点人员检测和环境、物品检测,全市(不含省级医院)具备核酸检测能力机构49家,检测能力排在全省各地市第一。成立疫苗接种专班,提前完成省下达接种任务数。自2020年2月27日我市报告末例本地确诊病例以来,截至12月31日24时连续681天无新增本地确诊病例报告。

二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政府工作部门机构调整优化,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基本完成。国有资产清查处置工作全面深入。“放管服”改革持续深化,“赣服通4.0版南昌分厅”加快建设;“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不断完善,近200个首批高频事项实现全程网办;推行“六多合一”集成审批机制,实施“三大超简”审批,工程建设项目平均审批时间压缩至74个工作日;全面简化5G基站设施审批流程改革经验,被住建部列入全国工改十大创新举措。农业农村、国资国企、教育、医疗养老、财税金融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明显成效。

三是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入开展“转作风 优环境”专项行动,召开工作推进会,出台《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企业破产处置涉税事项办理意见》等文件。全面落实215项营商环境改革举措,营商环境综合评价排名全省第一。纳税人满意度在全国省会城市排名第四,较上年提升17位。试行企业开办“3小时办结流程”;推行“企业开办首套印章刻制政府买单”,企业开办实现“零成本”。编制出台《南昌市2021年度涉企资金兑现政策清单》,包括支持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建筑业、科技创新、金融支撑、就业创业、改善民生等八个方面133条惠企政策。持续开展纾困助企、减税降费等工作。

四是大力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健全各领域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印发《关于深入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常态化开展的通知》,梳理形成《南昌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线索清单》。实施环境执法正面清单管理,印发《南昌市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实施细则》,已在网上公示正面清单企业名单(第一批)。依法推进“长江大保护”和“五河两岸一江一湖”全流域治理,印发《南昌市落实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八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依据职能开展长江保护修复专项整治。截至目前,涉及市赣江干流10个断面水质全部达优,抚河断面水质优良率100%。

(三)坚持立法质效,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是强化重点领域立法。立足全市实际,着眼重点领域立法,运用好地方立法权,编制了《南昌市人民政府2021年立法工作计划》,高质量完成《南昌市城乡集市贸易市场管理条例》《南昌市荣誉市民称号授予办法》等年度立法修订工作,审查修改了《南昌市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南昌市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南昌市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管理办法》《南昌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实施办法》等规章。

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印发了《南昌市人民政府文件审查工作规则》,健全完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审查报送文件342个,出具书面合法审查意见和法律审核意见323个,完成备案审查行政规范性文件14件,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按程序向省政府报送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10件;对不符合长江流域保护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开展了清理;专门组织开展了涉及行政处罚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切实维护法制统一。

()坚持依法执法,提升行政执法工作水平

一是扎实开展行政执法检查。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重点加强对公共场所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医疗卫生、学校卫生、血液安全等领域执法检查。围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制定使用、执法证件管理等方面开展检查。全年共组织行政执法案卷评查3次,评查执法案卷382件。市县两级行政执法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全部调整到位。组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完成率达100%,联合检查率为23.76%,平台录入案件数为3858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十大攻坚战”,全市2021年安全生产形势保持总体稳定。

二是不断深化行政执法改革及时制定综合执法改革机构职能编制规定,完成了市县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等7个领域综合执法改革任务,执法机构的组建和人员转隶已全部到位。推进行政执法权限和力量下沉,出台《南昌市基层综合执法案件协调协作工作暂行办法》《南昌市关于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方案》,组建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全面推行乡镇(街道)综合设置便民服务中心和综合行政执法队建设,建立健全乡镇统一指挥协调、行政执法案件协调协作机制。

三是规范行政执法主体。按照省《关于做好行政执法主体编号工作的通知》要求,完成了市本级43个行政执法主体的行政执法主体编号工作,组织9个县(区)完成本级行政执法单位的行政执法主体编号工作。换发全国统一行政执法证件,组织申领行政执法证件人员法律知识考试,杜绝发生考试未通过而发证的现象,市级全年通过考试取得执法证223人。

(五)坚持依法监督,强化权力监督和制约

一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印发《2021年南昌市政务公开工作方案》,强化规划设计、市场监管、生态环境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实行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公开,在政府网站上公开了2021年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加大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全市政府58个政务网站已迁移到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按照政务新媒体矩阵建设部署,全市各级政府489个政务新媒体已纳入全国政务新媒体监管平台。贯彻落实省《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的实施意见》,围绕26个试点领域标准指引内容,推进基层政务公开“两化”建设。2021年,9个县区已全部公开基层政务公开标注目录。建立政务公开清单管理制度,对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时答复。  

二是推进信用南昌建设。推进实现市级信用信息平台与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互联互通,基本实现行政、司法和公共服务单位全覆盖。信用中国(江西南昌)平台已归集信用数据约3.2亿条。加强事后环节信用监管,出台《南昌市信用修复管理暂行办法》《南昌市信用联合奖惩措施清单》,强化联合惩戒应用。截至2021年12月底,公示红名单信息3.7万余条,黑名单信息1.1万余条,实施联合惩戒198次。深入推进政务诚信建设,印发《南昌市关于建立“政府承诺+社会监督+失信问责”机制的工作方案》《南昌市政务诚信评价办法》,各县区、开发区及市直部门递交政务承诺书42份。鼓励在全国“信易贷”平台上发布投融资需求,全市入驻全国“信易贷”平台企业165家、机构110家。

(六)坚持依法治理,构建“昌治久安”体系品牌

一是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全力推进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示范城市创建,完善构建“昌治久安”社会治理体系,109项指标指引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已基本完成。推进“智慧平安小区”建设,建成智慧平安小区830个,市公安机关运用智慧平安小区模块仅用5分钟抓获入室盗窃犯罪嫌疑人的案例,被央视《新闻联播》报道。深化“雪亮工程”建设成果应用,建成公共安全视频监控13万余路,通过全国“雪亮工程”示范城市验收。严打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创新建立市、县(区)、所三级线索研判、侦查打击、预警劝阻反诈工作体系,组织拍摄的市公安机关解救受困缅北电诈窝点群众案例《“淘金梦”破、噩梦醒》,被央视“焦点访谈”等栏目报道。

二是有效化解防范矛盾纠纷。推进综治中心实体化运行,全市建成并运行四级综治中心2092个,全市7个县区完成综治中心提档升级工作,其余县区2022年6月投入运行使用。完善南昌社会治理APP平台应用,受理各类民生民安事项32.5万件,办结率为98.1%。全面推进网格管理工作,全市网格员走访重点人员7000余次,排查隐患1.7万余件;建立物业服务矛盾纠纷调处软件平台、涉校涉教矛盾纠纷调处中心等矛盾纠纷调解平台20多个。深入开展化解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有效预防“民转刑”案件专项行动,排查矛盾纠纷11319件,化解率为91.9%,我市未发生3人以上死亡“民转刑”命案。打造全省首个社会治安防控中心,点牵线带面的三级圈层防控模式获中央五部委肯定。

三是积极开展行政复议应诉。制定印发《南昌市进一步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意见》,推进完成全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任务。市本级全年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413件,审结421件(含往年结转68件)。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意见》,全年以市政府为被告的行政应诉案件108件,自觉维护司法权威,始终做到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专门印发《南昌市关于加强政府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市各级政府正职负责人每年至少出庭一次,做到出庭又出声,力争2022年度实现全市行政诉讼案件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目标。

是持续深化公共法律服务。制定南昌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统筹推进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印发《南昌市关于实施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推进全市10个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27个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两化”建设。2021年市2个公共法律服务中心、2个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被评为全省首批“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站)示范点”。深入开展“公共法律服务便民服务年”活动,推出7项公共法律服务便民举措。2021年,全市全年派驻值班律师累计提供法律帮助4786人次,提供法律援助刑辩律师3375人次;办理公证事项7.85万余件,占全省总量1/3;办理司法鉴定5.63万余件,“12348”热线接听法律咨询8.8万余人次,均排名全省第一。

是深入开展全民普法宣传。推动实施普法规划,出台了《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制,印发《南昌市实施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工作方案》,明确年度普法责任清单。持续开展“检察官进校园”活动,全市302名检察干警挂点733所城乡学校法治副校长。发动社会力量,建立了普法讲师团16个、宣传志愿者队伍21支、法治文艺演出队6支、公益律师团15个、普法自媒体17个,总人数达2千多人,开展“法律六进”和“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1万5千多场。组织参加“百万网民学法律”知识竞赛活动,先后获优秀组织奖11次。出台《关于在全市进一步巩固做实提升“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的实施方案》,定期通报各县区“法律明白人”遴选、培训、网络学习等情况,全市累计培养“法律明白人”62.5万余人。南昌市连续23年获评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城市,为全国唯一连续获此荣誉的设区市。

二、2021年度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1年,我市法治政府建设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一定差距,比如基层法治机构和人员力量的配备与法治政府建设实际还不相适应;部分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

三、2021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情况

(一)扛起责任,始终亲自部署推动。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始终把法治建设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切实担负起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争做推进法治建设的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市委书记主持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会议,传达学习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工作会议精神,部署年度法治建设工作任务。市长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定期听取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审定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并对法治政府示范创建等重点工作亲自研究部署,及时解决“放管服”改革、重要体制机制、基层依法治理等方面具体问题,为推进我市依法治市和法治政府建设提供支撑、创造条件。

(二)狠抓落实,始终督促检查推动。强化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督促检查,坚持把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市委、市政府年度考核指标,对2021年南昌市全面依法治市暨“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 提升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满意度”主题实践141项具体任务和南昌市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23个方面具体任务落实情况,按照“项目化”推进的方式定期督察,有力推动年度依法治市和法治政府建设任务落实。同时,高度重视法治建设保障工作,新增科室1个和新配专职人员3人,重新调整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以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人员保障、经费保障,把法治建设摆在新时期我市各项工作更加重要的位置,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三)凝聚合力,始终支持创新推动。大力支持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能、开展工作,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依法办事,不得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组织签订严守“三个规定”公开承诺书,高标准组织开展南昌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大力提升各级领导干部尤其是政法系统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创新合并设立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中小企业服务局、市重点公共建设项目管理中心,优化服务工作,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保障政府职能得到全面履行。

四、2022年度主要工作安排

2022年,我市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压实责任链条,突出工作重点,狠抓工作落实,确保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实现我市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一是坚持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这条主线,扎扎实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紧紧围绕我市法治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解决办法,以解决问题的实际成效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

二是坚持深化法治政府示范创建。以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为契机,督促市县及市直单位对标《市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2021年版)100项指标,落实创建责任,抓实创建举措,精准发力、补齐短板,以创建促提升,以示范带发展,实现法治政府建设协调平衡发展。

三是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以改革推动政府职能转变、促进服务效能提升,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实施“减证便民”专项行动,推进审批服务高效化、便利化,实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强化信用监管和联合惩戒,营造更优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四是坚持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狠抓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提高公众参与实效。严格履行决策程序,重大行政决策更加规范。理顺执法体制,完善执法程序,全面落实执法责任制。稳妥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做好行政应诉工作,健全调解裁决机制,营造更稳定的发展大局。

五是坚持学习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编制起草《南昌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紧扣目标任务,压实责任、狠抓落实。推动各地各部门围绕方案,确定好重大项目,形成分工安排,明确施工路径,抓好本县区、本领域工作落实,推动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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