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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特殊对象巾帼帮帮团”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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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特殊对象巾帼帮帮团”活动的通知

各有关县(区、经开区、湾里管理局)乡村振兴服务中心、财政局、妇联、残联:

“农村特殊对象巾帼帮帮团”活动开展以来,不仅极大地改善了重度残疾人家庭的生活居住环境,同时还让残疾人感受到了党和社会无微不至的关心与关爱,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进一步巩固活动成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的目标要求,招募一批巾帼志愿者就近、就便帮助农村特殊对象家庭改善生活环境,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二、组织机构

成立市“农村特殊对象巾帼帮帮团”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此项活动指导工作。

组  长:龚林涛市委农办主任、市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市乡村振兴局党组书记

副组长:黄朝华  市妇联党组成员、副主席

林善岳  市残联党组成员、副理事长

毛志东  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徐小萍  市乡村振兴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组  员:刘  琴  市妇联组联部部长

魏  君  市妇联发展部部长

于文凯  市残联教就科科长

盛建民  市财政局农业科科长

黄航明  市乡村振兴局计划财务科科长

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拟制活动方案,组织协调和指导督促等工作。办公室设在市乡村振兴局。办公室主任由徐小萍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市乡村振兴局计财科科长黄航明同志兼任。

三、活动内容

(一)服务对象

原则上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农村特殊人员可纳入帮扶对象:1.户籍地在南昌县、进贤县、安义县、新建区、红谷滩区、经开区和湾里管理局;2.年满16周岁;3.脱贫户或防止返贫监测对象;4.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精神、智力和肢体残疾人;5.未纳入特困人员救助集中供养范围;6.家庭居住环境有待改善的重度残疾人。

(二)人员招募

各乡镇负责招募一批以农村妇女小组长为主体的巾帼志愿者,采取1名或多名巾帼志愿者组成1个“帮帮团”与1户或多户农村特殊对象家庭结对的形式,每周入户一次开展家庭环境清洁整理服务,且每次服务时间不于3小时。

(三)工作完成标准

1.环境卫生清洁。居住环境整洁卫生、清新舒适;室内布置整齐,无垃圾、杂物,无乱贴乱挂现象,无蜘蛛网、灰尘,窗明几净;卧室床铺平整,衣被叠放整齐;厨房整洁有序,餐具干净,厨卫、洗涤等生活污水,不乱倒乱泼,卫生间无恶臭异味;庭院外观整齐有序,四周干净整洁、无暴露垃圾、无卫生死角、无杂草,积极配合村里做好环境整治行动,支持村里卫生保洁工作。

2.摆放整齐有序。房屋、庭院自然、规矩、美观,墙体干净整洁,地面平整清洁,门前屋外各类生产工具、生活用品、农用物资等物品分门归类、摆放有序、物件入柜,柴火进棚,无杂物乱堆乱放,无乱晾晒、乱悬挂、乱停放等现象;无恶臭等异味,整洁美观。

(四)考评办法

为把“帮帮团”工作落到实处,采取按月考评的方式,由乡镇乡村振兴工作站(室)、残联、妇联,每月定期对纳入了活动的农村特殊对象家庭清洁卫生状况进行评估。

四、经费来源及补贴标准

市财政按照每帮扶1名农村特殊对象的一位巾帼志愿者或一个“农村特殊对象巾帼帮帮团”,每月补助200元的标准安排专项经费。市级补助资金一次性下达相关县(区、局),由县(区、局)按月或按季度发放到志愿者。

五、活动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帮帮团”活动由县(区、局)乡村振兴部门、残联、妇联共同推进。各县(区、局)要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将结对帮助农村特殊对象人员家庭做好清洁卫生纳入民生保障工作重要内容,大力发动村民、家庭踊跃参与。

2.明确责任分工。乡村振兴部门负责精准比对筛查脱贫户或防止返贫监测对象,配合做好审核和退出管理等工作;财政部门负责落实工作经费;残联负责做好残疾人对象的确定、相关数据统计等工作;妇联负责巾帼志愿者招募,日常服务开展的指导和督促等工作。乡村振兴部门、财政部门、残联和妇联要根据各自职责,密切配合、共同推进。

3.规范资金使用。按照专款专用的原则,动态掌握资金使用进度,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做到资金管理公开化、台账化、到人化,确保按照规定时间节点和补助标准发放到人。

本通知自2022年度开始执行到过渡期结束。过渡期内如遇政策变化,再行调整。

联系人:市妇联(蔡 婷,电话83885578,邮箱ncfzb@126.com)

市残联( 熊 颖,电话86811567,邮箱  ncscljjc@163.com )

市乡村振兴局( 梁珍珍,电话83986347,邮箱ncsfpb@163.com  )

附:1.南昌市“农村特殊对象巾帼帮帮团”招募表

2.南昌市农村特殊对象登记表

3.南昌市“农村特殊对象巾帼帮帮团”结对表

4.工作标准及评分表

南昌市乡村振兴局 南昌市财政局

南昌市妇女联合会    南昌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2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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