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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领取养老保险待遇期间,涉及刑事事件如何处理?

来源: 发布日期:2023-11-14 15:56:32 浏览量: 字体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城乡居 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赣人 社发〔2014]59号)第五章第三十一条: 领取待遇人员服刑期间,待遇暂停。待服 刑期满后,由本人提供相关法律文书,经 审核后,从其服刑期满后次月发放养老 金,停发期间不予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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