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9年度本级机关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八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1月29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中国南昌政务公开信息网(http://www.nc.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南昌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会展路红谷大厦A座3楼;邮编:330038;电话:0791—83883568;传真:0791—83883568;电子邮箱:ncsmzj8@163.com)。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南昌市民族宗教事务局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进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的意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本年度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公开内容、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规范公开载体形式、加强基础性建设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组织领导情况
我局成立了由局长黄文任组长,副局长欧阳晓文任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并明确专人上报公开的政府信息,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同时,强化“一把手挂帅、副职领导具体抓、责任到处室、落实到人头”的工作机制。制定了相关法规,明确了信息公开的内容、公开方式等,切实把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负责抓好工作的落实。把信息公开纳入整体工作当中,在全局形成了全方位、多层次抓政府信息公开的合力,保证了信息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情况
一是抓关键环节和热点问题。公开内容上,在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向社会公开。市民族宗教事务局主动公开了本局的概况信息、法规文件、工作动态、人事信息、行政执法、公共服务等其他需要公开的信息。二是公开的时间更加及时。针对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结合单位工作实际,实行每月、每季度、每半年公开一次,阶段性工作分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三是公开形式多样。在公开的形式上,根据不同政务的内容、性质、要求、对象等,采取多种形式和层次予以公开,达到了增强实效的目的。各处室涉及审批的事项、程序、办理人员、办理时限一律上墙公开,便于群众办事。
(三)制定和落实相关配套措施情况
在狠抓内部制约机制的同时,抓好外部监督制约机制的完善,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将政务公开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综合进行检查、考评,考评结果纳入岗位目标责任制。严把公开内容和项目关,既防止该公开的不公开,搞半公开、假公开,又防止不该公开的乱公开。采取多种形式,强化监督检查工作,实行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同时,鼓励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监督,积极反映公开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保证公开工作更加扎实、有效。
(四)涉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学习、宣传、培训等方面的情况
今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市政府办公厅的领导下,进一步加强对相关工作人员的培训学习,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引导和鼓励服务对象、县区民宗工作部门从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来了解、参与民宗信息工作,提升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对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2019年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3条。其中,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64条、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36条、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53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政策法规类方面,公开了民族宗教方面的法律法规,如《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宗教事务条例》、《江西省宗教事务条例》等信息。
业务类方面,公开了民族宗教方面的业务工作,如宗教活动场所的审批、民族成份的更改程序、财政预决算等信息。
机构设置及其它类信息,公开了政府机关的管理职能、内设机构、主要领导人简历、人事任免及奖励等信息。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其它情况
在所公开的政府信息中,依法公开了全部可以公开的信息。
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机关信息公开的形式主要是通过中国南昌政务公开信息网(http://www.nc.gov.cn/)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一)申请情况
本局机关在《南昌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中详细公布了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程序、办理方式。截止到2019年11月29日,本局机关尚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
(二)不予以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局机关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公开了一切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并按该《条例》规定,不予公开不能公开的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局机关按照价格主管部门和财务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不收取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局机关未收到被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申诉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目前,政府信息公开主要是在深化公开内容、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加强基础性工作方面存在不足,考虑从以下三个方面作进一步的改进:
(一)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以社会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作为突破口,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细则;推进重大决定草案公开工作。
(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系统应用,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流程。
(三)加强基础性工作。推进机关对社会关注度高、专业性强的重大决定提供解读服务;结合机关效能建设工作,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监督评议制度,将评议工作常规化、日常化;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服务工作。
南昌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2019年11月29日2019年市民宗局政府信息公开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