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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合作交流办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市合作交流办 发布日期:2020-09-28 11:19:54 浏览量: 字体

南昌市合作交流办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南昌市合作交流办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南昌市合作交流办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市委、市政府合作交流办为正县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归市委、市政府共同管理,以市委管理为主。主要职责是:

(1)参与我市区域合作交流的联络接待工作;

(2)负责上级领导来昌指导、外地领导来昌访问及客商来昌考察投资等活动的接待工作;

(3)承担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国家、外省、市在南昌召开的重要会议和大型会议的接待服务工作;

(4)负责市领导和市党政代表团出访、考察的外联服务工作;

(5)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市领导参加国内大型经贸活动、招商引资和展销博览等活动的服务保障工作;

(6)承担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市区域合作服务中心为我办所属下级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负责昌九一体化、长江中游城市群、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等区域合作交流活动的服务保障工作;负责我市与其他省、市间合作交流活动的服务保障工作;负责上级领导来昌指导、外地领导来昌访问及客商来昌考察投资等活动的服务保障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编制机构数共2个,独立核算单位共1个,包括:下设南昌市区域合作服务中心1个二级单位(未独立核算)。无变动情况。

本部门2019年年末职工人数20人,其中在职人员20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18人。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见)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总计1963.5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806.22万元,较2018年减少64.95万元,下降7.4%;本年收入合计1157.28万元,较2018年减少49.72万元,下降4.1 %,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退休人员增多,本年无其他收入财政自动收回。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1157.28万元,占10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支出总计1963.5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   945.35万元,较2018年减少97.33万元,下降9.3%,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退休人员增多;年末结转和结余1018.15万元,较2018年减17.34万元,下降1.7%,主要原因是:财政收回上年度结余资金。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460.68万元,占48.7%;项目支出484.67万元,占51.3%。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988.1万元,决算数为945.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7.6%。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901.4万元,决算数为87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5.8%,主要原因是:历年结余资金较大。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7.02万元,决算数为56.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2.6%,主要原因是:上年度职业年金于2019年一并支出。

(三)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9.68万元,决算数为17.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5.6%,主要原因是:上年度结余资金未使用。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60.68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319.54万元,较2018年减少19.99万元,下降5.9%,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退休人员增多。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45.25万元,较2018年减少6.97万元,下降13.3%,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退休人员增多。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95.89万元,较2018年增加50.75万元,增长112.5%,主要原因是:2019年收支分类调整。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5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2018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2018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实际发生。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5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2018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实际发生。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5.2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6.92万元,降低27.2%,主要原因是:收支分类调整,正常经费相对压缩。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4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4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4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4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5.8%。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涉及项目数量2个,项目总资金484.6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共组织对“市委市政府接待费” 1个项目进行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05.3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本年度项目预算执行情况较好,项目完成率较高,所有项目都达到本年度预计目标。

组织对“南昌市合作交流办(本级)”1个部门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84.6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截至目前,整体绩效评价工作仍在进行中,整体绩效评价结果还未产出。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今年在市级部门决算中反映“市委市政府接待费”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市委市政府接待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市委市政府接待费”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2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237.78万元,执行数为305.36万元,完成预算的24.7%。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完成全年510批接待任务;二是接待人员近13000余人次。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重实践轻理论,理论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还不高。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理论培训次数。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

指标值

实际

完成值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执行率指标(10分)

资金落实(10分)

预算资金执行率(10分)

100%

24.67%

10

2

本项目结余资金较大是因为历年结余资金滚存

产出指标

(50分)

数量指标

(20分)

全年接待批次

(5分)

500批次

100%

5

5

牵头主导接待任务批次

(5分)

60批次

100%

5

5

开展接待知识培训次数(5分)

6次

100%

5

5

梳理修订接待制度及规范(5分)

37项

100%

5

5

质量指标

(15分)

全年接待人数

(4分)

13000余人

100%

4

4

制定主导接待任务方案(4分)

60个

100%

4

4

接待业务知识培训参与人数(4分)

1000人

100%

4

4

梳理修订接待制度规范科学化(3分)

100%

100%

3

3

时效指标

(5分)

2019年12月31日前

(5分)

100%

100%

5

5

成本指标

(10分)

市委市政府接待当年费用305.36万元

(10分)

100%

100%

10

10

效益指标

(30分)

经济效益

指标

社会效益

指标

(15分)

充分利用大型活动实施的一对一接待,发挥接待工作的软优势,主动开展地域、区域宣传推介,极力促成招商引资,促进社会经济发展。

(15分)

95%

95%

15

15

生态效益

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15分)

进一步推动市委市政府接待工作,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积极发挥政治功能,不断提升合作交流办影响力。

(15分)

95%

100%

15

15

满意度

指标

(10分)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10分)

全市社会群众

(10分)

95%

100%

10

10

总分

100

92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6、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填列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2020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8、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19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9、“三公经费”:反映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及其他费用。

中共南昌市委南昌市人民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2019部门决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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