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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财政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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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南昌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我局编制了2018年度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六个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本报告全文在南昌市财政局门户网站和南昌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进行公布,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意见或建议,请联系:南昌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791-83986379,电子邮箱:ncsczxx@126.com。

一、概述

2018年,我局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按照《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南昌市政务公开工作安排的通知》(洪府厅发〔2018〕99号)、《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通知》(洪府厅发〔2018〕89号)、《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洪府厅发〔2018〕117号)文件精神,加强门户网站栏目内容建设和政务微博(信)平台建设,充分运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新闻媒体、报刊年鉴等形式,认真做好本部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布财政政策和财政数据,全面推进财政预决算、财政资金使用、政府采购、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减税降费、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建议提案办理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积极做好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制度保障建设及经费保障等工作,进一步扩大、细化了财政信息公开的范围和内容,增强了财政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取得明显成效。

(一)明确责任分工。早在2017年因人员变化,我局便及时调整完善了由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为副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局各处室(单位)负责人为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并将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要求各处室(单位)安排一名信息员经办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南昌市政务公开工作安排的通知》(洪府厅发〔2018〕99号)文件,及时将任务分解落实到处室(单位),明确局办公室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负牵头责任,并落实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同时,加强政务公开保障力度,规范信息报送内容,建立信息公开联络员队伍,负责本单位信息公开有关工作,确保信息公开内容保障落到实处。

(二)健全制度体系。印发了《南昌市财政局微信工作群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引导全局党员干部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提升政治意识、增强政治自觉,更好的利用互联网信息技术,规范全局微信工作群的应用,加强工作沟通联络,提高工作效率,预防、制止不良和有害信息的传播。完善落实《关于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及网络平台工单的通知》、《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南昌市财政局新闻发布会制度》、《南昌市财政信息工作考核评比暂行办法》、《南昌市财政局政务微博管理暂行办法》、《南昌市财政局门户网站管理暂行办法》等内部管理制度,确保信息公开准确高效和信息安全。

(三)完善公开平台。以贯彻落实《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工作方案的通知》(洪府厅发﹝2018﹞97号)文件精神为契机,是按照市政府要求,将局门户网站纳入了集约化建设,完成了网站的效果图、数据、功能的迁移工作是确定了相应的工作细则和举措,优化我局网站栏目及网站管理,提升了网站管理水平。完善门户网站信息采集机制和通报机制。将信息采用、报送纳入2018年重点项目推进计划,切实加强对各处室(单位)信息报送的组织引导。按季度统计通报各处室(单位)各县区财政局信息内容报送、采用考评分值排名情况,调动各处室(单位)主动报送信息的积极性。在发挥好门户网站公开平台、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作用的基础上,建立了政务微信、政务微博、南昌头条、局门户网站与南昌头条同步更新、联动互补的工作机制。

二、主动作为,扎实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2018年,根据《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南昌市政务公开工作安排的通知》(洪府厅发〔2018〕99号)文件精神,我局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作为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和促进服务型机关建设的重要手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1.政府预决算。市、县两级按照要求全部公开了2018年政府预算和2017年政府决算。除部分涉密信息外,市本级政府预决算在公开至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的基础上,将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公开至经济分类款级科目。开设了市级预决算公开专栏,将本级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在平台上集中公开,方便社会公众查阅和监督。

2.部门预决算。除人防办、保密局等2个涉密部门外,市本级96个部门于2月14日统一在市财政局网站集中公开了2018年部门预算。内容包括部门收支预算总表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公开表格的支出功能科目明细到“项”级,支出经济科目明细到“款”级。市财政局在市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2017年度市级决算后20个工作日内,向市级各部门批复了决算公开,并要求在9月28日当天同步向社会公开部门决算。

3.“三公”经费。2018年,全面上线的公务消费网络监管平台,推动了“三公”消费实现阳光运行、全程留痕、实时监控。市本级公开了“三公”经费2018年预算总额和2017年决算总额。市级部门公开了2018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2017年部门“三公”经费决算。公开的内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公务用车购置的总额和分项数额。

4.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信息公开。我局主要依托财政部PPP综合信息平台向社会公众公开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的信息。社会公众可以登录财政部PPP综合信息平台了解有关项目情况,包括政府和社会资本项目运作方式、项目合同和汇报机制、项目实施情况等内容。

5.减税降费信息公开。一是及时公开减税降费政策法规内容。第一时间转发中央出台的支持小微企业、促进就业创业、兼并重组等方面税收优惠和减免政策,主动在局官方网站、政务微信等媒体及时发布新出台的各项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运用数字化、图表图解等形式,深入简出、通俗易懂地解读相关减免税优惠政策。二是及时公开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内容。根据省财政厅文件精神,按照目录清单及动态管理的原则,为提高我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政策透明度,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对我市2018年公布的收费目录清单、政府性基金清单进行了调整,公开了《关于公布2018年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清单的通知》,同时在我局网站上及时公布了《南昌市口岸收费公示目录清单》。

5.积极回应热点政务舆情。从全面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着力强化政策解读、积极回应关切、扩大公众参与、加强组织领导等六个方面,要求各处室(单位)结合实际,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对涉及独生子女补贴,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中心城区购买非住宅契税补贴兑现、城镇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房改造财政政策、城镇保障性住房和农村危房改造资金分配办法和分配结果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政策我局积极采取广播电视、网络和新媒体直播等形式向社会公开。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解读人和责任人,通过多种方式,带头解读政策,传递权威信息做好住房保障领域重点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公开城镇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房改造财政政策、城镇保障性住房和农村危房改造资金分配办法和分配结果。

6.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着力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强化督查督办,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与财政业务工作同部署、同督促、同落实,作为推动财政工作的重要手段、凝聚提办双方共识的重要平台。2018年,共办理建议提案42件,其中,代表建议15件,主办件2件;委员提案27件,主办件4按规定在门户网站公开部分建议提案办理结果。

7.加大简政放权力度。进一步精简行政权力,推动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最大限度方便群众、企业办事。根据市政府要求,取消、调整了一批涉及财政部门的行政权力事项,强化了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推动政府部门依法全面规范履职,并在我局网站上予以公布。

8.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情况。及时主动公开政府采购制度办法、政策性文件和投诉处理公告等。落实市政府要求,将市政府采购网纳入了集约化建设,完成了网站的效果图、数据、功能的迁移工作,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不断提高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的及时性、完整性,及时公开各级采购单位公开具体成交记录,根据《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主动公开政府采购投诉监督检查处理处罚信息查等处理决定、对集中采购机构的考核结果,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监督处罚信息。

9.推进检查结果公开情况。根据《预算法》《行政处罚法》等,加大财政执法和处理处罚力度,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检查结果。2018年,通过门户网站陆续向社会公开开展民生资金专项整治工作的公示,重点整治医疗保障精准扶贫资金和医疗救助资金分配管理使用方面,将南昌市财政局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的成员及职责在局网站公开,进一步接受社会监督。

10.国有产权交易领域公开情况。为加强我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根据上级有关文件,我局研究起草了《南昌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一并起草了《南昌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管理暂行办法》,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二)公开的主要形式

1.通过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截至2018年12月31日,市财政局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新增数量共1047条。公开的主要类别有:(1)概况信息,包括机构职能,领导信息;(2)法规文件,包括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其它有关文件;(3)发展规划,包括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4)工作动态,包括政务动态、公告公示;(5)财经信息,包括财政预决算、政府采购与招投标、行政事业性收费、税收;(6)行政执法,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等具体行政行为的执法依据;(7)公共服务,包括面向公民、面向企业;(8)其他需要公开的信息。

2.通过门户网站公开。将局门户网站作为财政信息公开主渠道,及时更新发布各类信息。网站公布信息2018年新增数1047余条;其中:局门户网站1047篇,省厅及财政部540篇;发布微博(微信)1250篇,答复处理各类咨询、投诉、建议等互动信息100余,粉丝数量共达到10.9万余人。积极利用政务微信等新媒体公开信息,与局门户网站相互补充、形成合力。

3.通过新闻媒体公开。通过局门户网在线访谈、政务微信等形式,与公众直接沟通,对重大财政改革和重要财政政策进行专门解读。2018年,我局先后主动向社会解读预算报告、民生工程、财政扶贫政策等,并加强日常新闻上稿,通过媒介宣传财政政策。全年在市级以上媒体发稿52篇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8年,我局已收到信息公开申请5件,主要内容为要求提供实行政府债务余额、罚没收入、民生支出等情况,均与申请人进行沟通联系。对依申请公开事项,我局实行专人负责,并严格按照“谁产生、谁提供、谁负责”的原则,由各处室(单位)起草相应的告知书,提供相关答复材料,并报局领导审定后,统一答复。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免费向申请人提供,不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被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申诉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通过努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在个别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比如:预决算公开方面,有的部门认识不到位,主动性不够,主体责任意识不强;有的部门信息公开不规范、不醒目,信息查询不方便;在公开内容和格式上存在差异,对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的推进造成了一定的困扰。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在市政府办公室的有力指导下,针对存在的薄弱环节,进一步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增加主动公开信息的数量,逐步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完善健全制度机制,全面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推动财政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附件: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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