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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城乡规划局2016年信息公开工作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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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城乡规划局2016年信息公开工作年报

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政府有关文件要求,由南昌市城乡规划局编制的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本年报统计数据时限为201611日至20161231日。本报告在中国南昌政府门户网站、南昌市城乡规划局网站进行公开。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联系:南昌市城乡规划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791-83986502,传真:0791-83986501

一、概述

为深入转变政府职能,改进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优化发展环境,我局根据《南昌市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做好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完善了政务信息网上公开制度,推动了政务公开工作的深化。局党组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的贯彻落实,此项工作开展以来,切实在树立服务形象、解决实际问题等方面取得了实效,拉近了我局与服务对象的距离。现就2016年度此项工作的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着力加强组织领导

局党组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建立了市规划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罗剑云为第一责任人,副调研员罗晓峰为分管责任人。局办公室、信息中心为承办单位,落实人员具体承办、协调、上报,并落实经费保障。

年初,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根据本局实际,制定了《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计划》,将工作任务分解、下达到各处室,再由各处室将具体任务落实到具体承办人,并承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局办公室、信息中心根据工作计划规定的内容,在收集了各处室的信息后,集中完成网上信息公开录入工作,并做到了及时发布。因此我局的政务公开工作做到了总体有规划、年度有安排、实施有措施、工作有总结。

(二)认真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

我局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南昌市城乡规划局网站上公布了按规定要求制作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明确了公开范围、公开形式、公开时限、受理机构、申请程序和监督方式。在部门公开信息平台上公布了公共服务、概况信息、法规文件、人事信息和执法依据等重要信息。

(三)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强化监督检查

一是坚持和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制度》、《规划与建设项目公示制度》、《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等政务工作制度,努力提高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工作的规范化程度;二是建立并实行《政务公开评议考核制度》,将各处室上报公开的信息定期进行量化评比,并将评比结果纳入年终考核;三是主动接受法律监督、民主监督以及行政监察部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四是健全和落实《政务公开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对应公开而没有公开的按规定进行处理;五是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在定期量化评比中做到奖惩分明。

(四)积极开展《条例》的学习、宣传和培训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由局办公室负责信息收集、业务操作,信息中心负责信息维护。为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我局具体经办人员积极参加了南昌市政府信息化办公室举办的培训班,接受业务指导,对有关要求清晰明了,确保了能够按要求依法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并做到严格遵守保密原则。根据《条例》精神,遵循“谁制定、谁审查、谁公开、谁负责”原则,履行好了职责,杜绝了因公开不当而导致失密、泄密事件的发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我局稳步推进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定期筛选、审核部门制发信息,严防涉密信息外传,做到应公开、早公开、尽公开,将行政行为始终置于社会监督之下,促进依法行政、科学行政、高效行政。2016年全年,我局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公开公共服务类信息16条,概况信息21条,法规文件类信息19条,发展规划类信息16条,工作动态类信息258条,人事信息类37条,行政执法类信息14条,职能业务类信息14条,财经信息52条,合计447条;在“南昌市工程建设领域信息公开平台”上公布项目信息190条,信用信息29条,合计219条;在“南昌市城乡规划局网站”上公布专栏信息2357条;通过政务微博、微信公开政府信息241条;总共对外公开各类政府信息3264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6年度我局共受理21起依申请公开信息,基本都是答复有关城市规划方面的咨询业务,要求公开与申请人利益相关的规划图纸等。我局都及时按申请人指定的方式给予了答复。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度我局对要求回复书面意见的依申请公开事项,都采取了快递方式寄送,未向申请人收取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度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也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另无需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7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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