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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财政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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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财办〔20153



引言

本年报是南昌市财政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南昌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编制的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本报告包括南昌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所附统计数据截至20141231日。南昌市财政局的门户网站(http://czj.nc.gov.cn)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

一、概述

2014年,我局按照《条例》的相关规定和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统一部署,扎实推进重点领域财政信息公开工作,创新举措,增强政府预决算信息公开透明度,促进公民依法理财、民主理财。同时积极转变政府职能,优化公共财政服务职能,及时公开财政信息,妥善处理公开申请,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积极稳妥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开,落实价格和收费信息公开,规范发布政府采购信息,强化行政审批及权力运行公开,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透明度。

(一)强化组织机构建设完善公开考核机制

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合理的利益诉求,提高财政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推动工作作风和党风廉政建设,按照《条例》的各项工作要求,我局自2010年初成立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局办公室,并设置了一个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和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

我局结合财政实际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要求,2014年年初制定了《南昌市财政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制度》等通知和考核管理办法,同时根据我局办公自动化运行的情况,进一步明确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查询、受理的渠道和程序,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同时在我局门户网站上设置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布和更新以上政府信息。我局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地完善了相关制度,同时根据各处室政府公开信息的实际情况,强化和细化了考核指标,形成了每月检查的机制,不断的强化各处室工作人员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识,督促各处室及时准确做好信息公开。

(二)强化健全工作机制规范信息公开工作

为规范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财政工作的透明度,我局先后制定出台了《南昌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暂行办法》、《南昌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规定》等制度,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主动公开、申请受理、保密审查、信息送交等各个环节的程序予以明确和规范,使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进入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的轨道。

为切实有效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要求全体财政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认真学习《条例》,将《条例》列入局党组中心组、财政干部教育培训的学习内容,并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培训,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依规进行。

我局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联络员制度,要求局机关各处室和局属事业单位确定一名联络员,具体负责本处室、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联系、沟通、协助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开展工作,使之成为我局推行政府信息公开的桥梁和纽带。通过建立领导小组和联络员制度,进一步明确了工作职责,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层层推进、层层落实,逐步形成“行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综合部门组织协调、业务部门各负其责、纪检监察监督监察”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我局把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要求,我局对应当公开的财政信息,依照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及时主动予以公开,截止20141231日,通过各种渠道主动公开财政信息1475条,其中概况信息13条,法规文件信息78条,发展规划信息1条,工作动态信息1360条,人事信息10条,财经信息13条,内容涵括财政行政许可和审批事项,财政预、决算报告,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招标投标信息及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管理制度等,主动公开信息未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截止20141231日,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通过政务微博发布信息428余条。

三、积极落实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

1、南昌市市本级财政预决算公开情况。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2014430日,我局通过门户网站公开了2014年南昌市市本级地方公共财政收支预算表,内容涵盖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还公开了2014年南昌市市级“三公”经费预算统计表。924日,在我局门户网站公开了22013年度南昌市本级公共财政决算表,包括三部分内容:公共财政收支决算表;政府性基金决算及“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2、南昌市市本级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情况。根据国办发〔201412号文和赣府厅字〔201463号文件的要求,我局积极做好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工作。2014年,我局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意见》的要求,下发了《关于报送2014年“三公”经费预算统计表的通知》及《关于做好2014年市级部门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进一步细化责任,明确了我市预算信息公开的主体、内容和方式,由财政部门负责本级政府总预算、决算的公开,各部门负责本部门预算、决算的公开。2013年选取了南昌县、东湖区做为“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试点县区,截止今年10月,13个县区已全面公开“三公”经费预算。同时,我市市本级90多个预算单位从今年起,作为部门预算一个组成部分,随同部门预算在财政批复后15个工作日内通过政府或部门门户网站、政府公告、新闻媒体等形式陆续公开。

3、扎实推进行政审批事项改革。按照市政府开展第九轮行政审批事项改革的工作安排,我局及时进行行政审批事项清理自查,并报请审改办审核,清理“南昌市因公临时出国使用非贸易外汇申请及核销”1项,将“会计从业资格证继续教育”转为行政服务事项1项,保留了4项行政审批事项,压缩办理时限3天,同时通过局门户网站、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及时将我局行政审批事项改革的内容向社会公开。推动实施许可的条件、程序、数量、需要提交材料目录等信息公开,行政许可事项流程图已在网站公开。

4、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情况。为加强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我局通过市政府采购网将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公开招标及招标结果等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开,保障了民众的知情、监督权。

四、政策解读及热点舆情回应情况

我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积极做好政策解读及舆情回应工作,针对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和“营改增”政策等重大财税改革政策进行宣传和解读,同时针对公民关心的会计从业和会计资格考试、办证等的问题,我局专门在局门户网站上设立了会计服务指南和会计换证专栏,方便公民报考和进行办理换证等。通过不同渠道回应和答复相关舆情情况10起。

五、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加强门户网站信息内容建设。在认真研究近年来财政舆情及每年舆论热点时间分布的基础上,做好相关监控工作,及时相关政策内容,增强网站内容发布的前瞻性、针对性、协调性、丰富性。二是积极探索运用新媒体推进信息公开。适应移动互联网迅速发展趋势,我局积极做好政务微博的维护和管理,加强政务信息发布管理,进一步扩大了财政信息公开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4年,我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积极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办发〔201412号文和赣府厅字〔201463号文的要求,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有:公开的广度和深度还需要拓展,依申请公开信息量较少,公众的知晓率和参与率还需进一步提高,等等。下一步我局将从“政策公开、执行公开和服务公开”三个方面入手,突出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问题,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工作质量。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11日起,至201412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南昌市财政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791-83986379

附件:南昌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统计表

南昌市财政局

2015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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