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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4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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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我局认真贯彻国办发〔201412号和赣府厅字〔201463号文件精神,坚持把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展示政府部门形象主阵地,大力推进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公开,积极回应公众关切,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现将一年来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科学筹划,信息公开工作保障机制有力度

为进一步强化组织协调,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提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推动教育实践活动、“创文保卫”、监管中心工作和各项专项整治活动的良性健康开展,根据《南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务信息与新闻宣传工作管理规定》(洪食药监字[2013]35号),我局及时出台了关于做好2014年信息报送及新闻宣传工作的通知》,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办公室、法规处等机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协调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指定局办公室专人具体承办政务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在各处室

设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联络员,加强联系和沟通。并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局机关处室和全市系统县区局绩效考核内容,制发2014年度宣传工作任务分配表》和《2014年信息宣传工作积分标准》,每季度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一次审核汇总,确保了信息公开工作持续有力运行良好。

二、瞄准突破,勇于担当,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迈出新步伐

我局在对机构设置、职责分工、办事程序、行政审批、执法监管、制发的与涉药企业和公众相关的规范性文件,以及廉洁自律、执法监察、纠正行业不正之风、信访、行政投诉等11类与公众密切相关的应主动公开的事项信息全部予以公开的基础上,围绕建立“阳光药监”“透明药监”目标,面向社会公开执法依据执法人员信息的同时,加大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的公开力度,通过市政府网公开下放县区局行政审批项目共4项和诚信南昌网发布食品药品企业“红黑名单”,主动公开“红榜”28家企业的名称和优秀等级,“黑榜”3家企业的名称、违法事实和处罚种类、依据、结果,让百姓真切感受到政府为民务实新变化。

三、聚焦民意,回应关切,信息公开工作更加接地气

我局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为契机,围绕“为民务实”这一主题,通过政府网站、报刊、微信、微博等渠道,主动回应群众关切。贴近百姓生活、服务企业发展的典型信息公开有:针对群众家庭过期药品难以处理,易被不法分子回收再次流入社会,或将过期药品随意丢弃对环境造成污染等问题,今年5月我局直属分局引导红谷滩新区和经开区的6家零售药店自觉履行社会公益责任,启动居民家庭过期药品绿色回收试点工作,并组织规范统一的环保销毁,开创药品生产、流通、使用、回收、销毁的良性闭环监管新模式。在全市推行《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两证合一”,实行一并申报、审批和许可,做到标准统一,一次性审查,一把尺子过关,提高了办事效能,减轻了企业负担,同时,引入社会资源参与检查员队伍,公开检查标准、程序、结果,接受社会监督,倒逼阳光审批,实现廉洁高效。为进一步规范全市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行为,提升企业的药学服务水平,提高公众用药的满意度,我局要求药店售药时应当加强拆零药品管理意识,注意拆零药品卫生环境,规范拆零药品操作过程,同时为方便群众夜间购药,明确药品零售企业24小时售药服务要在醒目位置悬挂“24小时售药服务”标志,必须保证药店夜间有值班人员、购药窗口有门铃、值班电话等,得到了百姓、企业和媒体的支持,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今年,我局没有收到任何依申请公开事项。

四、注重帮带,严守规定,信息公开工作持续性和安全性得到加强

坚持信息公开工作与食品药品监管工作融合发展、同步推进。在全市系统积极营造政务信息报送和宣传工作比、学、赶、帮、超的氛围,采取典型示范引路、个别点评指导等方式,经常性组织开展了信息联络员培训工作,使用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档,提升工作水平。对应主动公开的各类信息,我局遵照规定程序和时限要求,按照生成、报批、公开等步骤,在规定时间内予以公开。同时,在公开内容和范围上遵循保密规定。鉴于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特殊性质,我局依法处理好政务信息公开与保守秘密的关系,对涉及党和国家秘密、涉药企业商业秘密和行政相对人的个人隐私,公开后可能影响党和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执法活动,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公开发布的其他信息,均限制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或不予公开,严格遵守保密纪律。

五、2015年努力方向

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思路目标是: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南昌打造全省核心增长极,以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助推食品医药产业健康发展为牵引,在新的起点实现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公开工作新跨越。

(一)我市食品药品监督机构改革即将到位,待职能调整后,我局将按要求加强该领域监管工作的信息公开。

(二)随着建设诚信南昌的步伐加快,信息公开内容必将进一步向纵深拓展,针对食品药品领域案件办理的特殊性,我局将加紧对执法检查与案件办理的信息公开工作研究,按照部署要求启动相应信息公开工作。

(三)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及时公开因职能调整需要更新的信息内容。及时对政务网站进行完善,增加食品生产和流通政务信息公开栏目。

南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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