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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南昌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

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南昌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南昌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综合汇总2011年度南昌市各县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县区政府”)和南昌市政府各委、办、局(以下简称“市级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报告的事项。如对本报告有意见或建议,请联系:南昌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791-83883757(传真),电子邮箱:zfbdcs@nc.gov.cn

一、概述

2011年,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深入实施《条例》和《规定》,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要求为主线,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机构建设,着力完善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流程、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评,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一)组织机构建设情况。

为认真贯彻落实《条例》,根据《江西省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工作方案》精神,南昌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市推行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市政府办公厅作为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成立了以市政府秘书长为组长,市政府办公厅、市监察局、市法制办、市政府督查室、市工信息委、市经济信息中心等部门为成员的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行政区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政府督查室。市辖9个县区政府除1个县外,均由县区政府办公室作为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市级机关也成立了相应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除网站管理配备少数专职人员外,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均为兼职工作人员。在2010年政府机构改革中,我市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市级机关“三定方案”的工作职责中。各行政机关根据人员变动等情况,能及时调整、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人员,做到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到位、人员到位、责任落实。

(二)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情况

2011年,我市继续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为原则,把主动公开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渠道,努力扩大主动公开信息量,提高信息公开质量。一是按照省政府统一规范要求,编制和更新本机关的政府公开信息指南和政府公开信息目录,主动、及时、准确向社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凡是可公开的不涉密信息,都要通过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门户网站、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等渠道主动公开,注重抓好重大突发事件和群众关注热点信息的公开,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社会舆论。二是以第七届全国城市运动会在我市召开为契机,重点提升了公共服务类信息公开。在“七城会”准备和召开期间,要求供水、供电、供气、教育、卫生、环保、交通等各行业,结合行业管理,规范公开目录编制,主动公开服务承诺、收费标准、办事结果、监督渠道等的信息,确保与公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类便民服务信息,全面推进了公共服务类的信息公开。三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和监督保障等措施。通过政府网站(http://xxtb.nc.gov.cn/)、《政府公报》、机关信息查阅点等将本单位办公电话、传真电话、电子邮箱等申请、联系方式进行了公开,接受公众的依申请信息和监督。同时,有服务窗口的机关,还根据需要有的设置了信息公告栏、电子信息屏等相应配套设施。四是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努力提升政府网站功能,确保政府网站数据安全、系统稳定。充分发挥政府网站,及其部门公开政府信息平台的主渠道作用、提供在线服务、与公众互动交流的重要平台和窗口,在提高行政效能、提升政府公信力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制定和落实相关配套措施情况

几年来,我市围绕《条例》的贯彻落实和工作实际,先后制定了《南昌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政务公开工作督查暨问责办法》、《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办法》、《南昌市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价办法》、《南昌市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办法》和《南昌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管理办法》等制度。在此基础上2011年制定并下发了《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工信委建设统一高效电子政务和电子监察整合全市政务信息网络资源实施方案的通知》(洪府厅发[2011]15号)、《2011年南昌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洪府厅发〔201126号)、《关于开展2010-2011年度南昌市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的通知》(洪府厅字[2011]518号)和《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管理制度》。针对南昌日报社等新闻媒体“啄木鸟小组”,反映的我市部分县区政府和市级机关政府网站信息更新不及时、回应群众咨询、提问答复不迅速等问题,开展了督查、调研,分析了问题产生的原因,及时下发了关于《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几点意见》,要求县区政府和市级机关着力加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切实做好相关检查和整改工作,着重加强依申请公开工作,提升信息公开查阅点建设工作。10月又以市工信委名义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政务网站管理工作的通知》(洪工信发[2011]283),要求县区政府和市级机关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加强对政务网站的组织领导;全面排查梳理,切实解决政务网站管理中的突出问题;强化保障机制,全面提升政务网站的质量和水平;强化安全管理,确保政务网站安全稳定运行,有效地推进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四)《条例》的学习、宣传、培训等方面的情况

为贯彻落实《条例》和省、市政府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文件及会议精神,2011年,市级机关、各县区政府开展了形式多样地《条例》学习、宣传和培训活动、努力提高机关公务员和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等有关制度认识,鼓励广大公众积极参与,促进政府机关行政效能的提高,提升政府公信力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同时,根据《南昌市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12月份组织开展2010-2011年度南昌市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工作。通过此次考核,了解到县区政府、市级机关在近年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的意识逐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内涵不断丰富,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有了明显的提升。一是领导重视,组织健全。大部分单位普遍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摆上了重要议事日程,南昌县、东湖区、红谷滩新区、市发改委、市药监局、市档案局等单位还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了“一把手”工程。二是完善制度,措施有力。大多数单位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等制度,能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及时、准确应公开的政府信息,新建县、青山湖区、青云谱区市公路局、市地税局、市工商局等单位还将政府信息公开列入了年终目标管理考核内容。三是创新载体,形式多样。大部分单位都能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对外宣传、网上办事的主要手段,坚持多种方法相互融合、相互补充、相互促进,拓宽公开内容的传播渠道,使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多样化。市公安局除了利用市局门户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网站,还在省、市电视台开辟了如“陈警长第五巡逻车”等有关专栏,同时开展了短信评警活动,让群众评价公安工作,增强人民群众满意度。市国税局结合税务系统为纳税人服务的宗旨,按照办税内容、办税流程、办税标准、服务设施、形象标识等“五统一”的标准,全面提高政务信息公开的规范化水平。市财政局坚持以“推进行政权力的公开透明运行、打造阳光财政”为目标,不断创新公开形式,做到了查阅有网站,查询有热线,查找有资料。西湖区每年的金秋消费节、绳金塔庙会等重大经济活动,都通过了新闻发布会形式向社会发布。市房管局利用南昌晚报、江南都市报专栏,业务窗口公告栏,业务大厅电子屏等载体平台及时公开业务信息,较好地保障了广大市民了解住房和房产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全市政府部门、各县区及部门、乡镇(街办)共551个行政机关,按照全省统一分类主动公开了本机关的政府信息。据统计,截至20111231日,全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累计194243条,本年度新增54291条,同比增长1.45%。其中,网上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累计公开188348条,本年度新增52455条,同比增长1.16%;政府公报累计公开1463条,本年度新增495条,同比增长3.10%;新闻发布会累计公开106条,本年度新增48条,同比增长77.8%。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未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也未出现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1年度全市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共103件,其中,网上依申请101件,当面申请2件。所有依申请信息各部门都能够按照《条例》的规定,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在规定的15个工作日内,以申请人要求的予以了公开或答复,答复率100%。其中,同意公开95件;部分公开1件;不予公开1件(该申请为高新区受理,高新区与申请人进行了沟通,经申请人同意,未公开);非政府信息、政府信息不存在、非本机关政府信息等6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1年度我市受理的依申请公开信息中101件网上依申请和2件当面申请公开信息,一般均通过电子邮件或申请人自行到申请单位取,未收取申请人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1年,我市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过去的一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政府办公厅的指导下,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制度建设进一步加强,公开形式进一步丰富,公开内容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积累了一些的经验,但也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未尽公开,部分政府信息公开或更新不及时。从公开信息类别来看,政策类信息解读不够;公共服务类信息纵向深入不够,部分服务类信息未能提供表格下载等服务;执法类信息时效性不够。

二、各机关信息公开工作推进程度参差不齐。个别乡镇(街办)和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相对薄弱。

三、个别部门网站未设置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也未与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信息资源共享,公开的信息不同步。

下一步,我市将总结经验,围绕增强政府信息公开便民利民的实效性和群众的满意度,着力加强信息公开的基础性、规范性和机制性建设。重点加强以下工作:

一是进一步强化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意识。树立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责任意识,在原有主动公开的基础上,及时准确地公开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政府信息。凡是可公开的不涉密信息,都要通过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门户网站、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等渠道主动公开。

二是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依法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要在规定时限内予以答复,做到依法有据、严谨规范、慎重稳妥,进一步提高依申请公开答复水平。

三是不断夯实信息公开基础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一项基本制度和常态性要求融入政府工作,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强化政府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与公开职责,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四是发挥政府网站公开信息主渠道作用。不断提高政府网站管网和办网水平,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函〔201140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政府网站管理办法的通知》(赣府厅发〔201149号),进一步优化各部门、各县区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整合各级政府、部门的对外公开信息,加快信息更新频率,完善政府信息搜索功能,提高信息的实用性和易用性,方便群众查询、获取信息。拓宽社情民意渠道,加强网上互动,推动政民交流,增强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互动性。

五是加大工作指导监督力度。强化监督制约措施。认真受理并及时处理对违反公开规定的各类投诉。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的、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等多种形式的督查,着重考察了解实情实效,确保公开工作的稳步推进。进一步完善公开保密审查机制,规范审查程序,落实审查责任,客观准确地确定文件密级。强化社会监督,按照《南昌市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办法》(洪府厅发[2010]112号),各级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依靠人大、政协支持和人民群众广泛参与,引导新闻媒体积极配合,适时地开展公开工作社会评议。强化舆论宣传,采取专栏、专版或专题节目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在全社会形成群众积极支持、踊跃参与的良好氛围。适时树立、总结、推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涌现的先进典型和先进经验,崇尚先进,弘扬正气,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向广度和深度延伸。

         南昌市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指标名称

单位

历年累计数

 2011年度数

同比增减(%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194243

 54291

1.45

  其中:1.网上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

188348

 52455

1.16

  2.政府公报公开

1463

  495

3.10

  3.新闻发布会公开

106

  48

77.8

  4.行政服务中心、图书馆、档案馆等公共信息查阅场所公开

4326

 1293

11.52

  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

  指标名称

单位

历年累计数

 2011年度数

同比增减(%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

181

103

 178.38

  其中:1.当面申请数

15

2

 -33.33

     2.传真申请数

0

0

     3.网上申请数

164

101

206.06

     4.信函申请数

2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181

 103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172

 95

187.88

  2.部分公开答复数

 1

 1

  3.不予公开答复数

 2

 1

0

  4.非政府信息、政府信息不存在、非本机关政府信息等答复数

 6

 6

  5.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涉及的内容及原因

  申请公开信息与申请人无密切联系,经申请人同意,未公开

  三、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

指标名称

单位

历年累计数

 2011年度数

同比增减(%

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的行政复议数

1

0

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的行政诉讼数

1

0

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的行政投诉数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