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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的实施意见》做好政务公开有关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20-05-15 17:31:00 字体: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的实施意见》做好政务公开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现将《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2017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认真领会贯彻文件精神。贯彻落实政务公开工作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重要内容,也是各级行政机关应尽的法定职责。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2017号)文件精神,准确把握相关要求,抓紧工作部署,做到统一规范、确保如期保质完成工作。

二、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推进。各地、各部门要坚持标准引领、整体推进、需求导向、服务群众、依法依规、稳妥有序、改革创新、注重实效的原则,严格按照《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任务分工和进度安排表》时间要求,紧密对接省市县(区)相关职能部门,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要按照时序进度向市政府办公厅报送实施方案及工作进展情况。

三、明确理顺工作职责要求。各地、各部门要严格对照《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任务分工和进度安排表》文件精神,明确理顺工作任务推进的主管责任单位、主体责任单位、指导责任单位职责。市政府办公厅负责全市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监督检查;市政府各有关职能部门负责协调配合、业务指导;各县(区)政府办公室作为本级政府政务公开主管部门,要在做好本级政府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体系编制工作的同时,切实督促所辖乡镇(街道)和政府部门切实贯彻落实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主体责任,统筹推进本行政区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全市各级机关要明确专人专责负责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

四、强化基层政务公开培训。要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把政务公开特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纳入基层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教育培训内容,切实增强其依法依规公开意识。组织开展业务培训、经验交流活动,不断提高基层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能力。26个试点领域的市政府相关部门要利用各种形式,组织开展对本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培训工作。

五、纳入绩效考核管理体系。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是完备政务公开体系化的重要举措,各地、各部门要将贯彻落实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将日常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

各地、各部门请在518日前将《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单位联系人名单》报送市政府办公厅信息处,联系人:刘鹏,联系电话83883733,邮箱:ncbgtxxc@163.com

附件:南昌市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单位联系人名单

附件

《南昌市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单位联系人名单》(市直单位)

XX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单位

姓名

职务

座机

手机号码

类别

 

 

 

 

 

分管县级领导

 

 

 

 

 

处室负责人

 

 

 

 

 

具体工作人员

 

《南昌市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单位联系人名单》(县区、开发区)

XX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单位

姓名

职务

座机

手机号码

类别

 

 

 

 

 

分管政务公开的县级领导

 

 

 

 

 

政府办分管政务公开的科级干部

 

 

 

 

 

具体工作人员

注:1、市直机关联系人报送:单位分管县级领导、处室负责人、具体工作人员。

    2、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新区)管委会人民政府报送分管政务公开的县级领导、政府办分管政务公开科级干部、具体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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