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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南昌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20-08-10 09:47:02 字体: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20年南昌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照此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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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主动公开)

2020年南昌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20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工作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认真执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更高质量、更高实效的政务公开,助力优化营商业环境、助力推进市域治理现代化,为深入推进五型政府建设,切实扛起省会责任、全面彰显省会担当,做大做强做优大南昌都市圈提供有力支撑。

一、持续推进五公开、构筑法治政府建设

1、强化决策公开。全市各级政府要制定发布重大行政事项目录、标准,做好重大决策预公开工作,抓紧构建基层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凡是直接涉及相对人权益的重大行政决策,都应以适当方式听取利益相关方和社会公众意见。以用权公开为导向,重点聚焦权力运行关键环节、关键岗位,确保权力运行到哪里,公开和监督就延伸到哪里。建立健全企业家涉企政策制定机制,出台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充分听取有代表性的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意见;需要听证的,按要求召开听证会完善会议信息公开常态化机制,邀请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常务会议、部门办公会议制度。准确公开会议决策事项,第一时间解读会议精神,释放权威政策信号。(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2、强化管理公开。对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单位三定方案,全面梳理本机关依法行使行政权力和依法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责,更新完善权责清单并按照要求公开,明确权力边界,强化权力监督。全市各级政府办公室要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公开机构设置、工作职能等信息,在此基础上组织编写本级政府行政机关机构职能目录并向社会公开,全面展现政府机构权力配置情况。(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3、强化执行公开。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依法通过政府网站公开行政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监督途径和执法结果等信息。充分运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互联网+监管(公众端)信用中国(江西)等平台规范发布监管信息,向市场主体全面公开市场监管规则和标准,以监管规则和标准的确定性保障市场监管的公正性。市、县政务服务大厅、便民服务中心等场所设立政务公开专区,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并提供信息公开申请、信用信息查询、办事咨询答复等服务。(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发改委、市行政审批局、市市场监管局及具备行政执法职能的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4、强化服务公开。全面优化办事流程,通过江西政务服务网、赣服通等平台让办事人动态掌握办事进展,最大限度实现网络化、透明化办事。加强一件事”“一链办等综合办事信息公开,进一步提升办事便利度。(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大数据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5、强化结果公开。定期公开《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民生实事项目、重大工程项目的执行情况。做好督查和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公开。及时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督查室、市发改委、市审计局及市政府各有关部门)

二、做好重点领域公开、强化政策解读回应

1、聚焦六稳工作。围绕中央和省市有关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加强舆论引导,全面阐释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各项政策举措及其效果,主动回应经济社会热点问题。提升经济政策发布质量,注重对基层一线政策执行人员开展政策解读和培训,确保减税降费各项经济政策在实际执行环节不遗漏、不走样,全面及时惠及市场主体。注重提升经济政策解读回应渠道的权威性,增强解读回应实际效果。(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发改委、市税务局、市人社局、市统计局、市金融办、市投促局、市财政局等)

2、聚焦六保任务。实时发布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保粮食能源安全、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保基层运转等相关政策信息。紧紧围绕着力稳企业保就业、增强发展新动能、实施扩大内需战略、确保实现脱贫攻坚目标、稳定外贸外资基本盘、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重大部署和重点工作任务,解读好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尤其要加大为企业纾困和激发市场活力等规模性政策的公开力度,确保政策资金流向、使用公开透明、让政策资金直达基层、直接惠企利民,特别是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落实到社保、低保、失业、养老和特困人员身上。(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人社局、市税务局、市投促局、市民政局、市扶贫办、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等)

3、聚焦民生保障领域。进一步完善教育、医疗、养老、环境保护和食品药品安全等与群众切实利益密切相关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针对性做好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和职业教育招生等领域信息公开。加大医疗服务、医保监管、疫苗监管、食品药品安全、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结果等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公开养老服务项目清单、服务指南、服务标准等信息。以政务公开助力打赢蓝天保卫战、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攻坚行动、五河两岸一湖一江整治、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加强固体废弃物和城市垃圾分类处置等省级战略部署的实施,进一步做好生态环境信息公开。(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教育局、市发改委、市卫生健康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医保局、市民政局、市扶贫办、市农业农村局、市城管局、市建设局、市水利局等市政府各有关部门)

4、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要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主动对接省直有关职能部门,着手研究制定教育、卫生健康、供水、供电、供气、环境保护、公共交通等领域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专门规定,加快构建有特色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体系。通过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助力监管效能提升。(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国资委、市政公用集团、南昌供电公司等市直有关单位)

三、强化公共事件信息公开、做好政务舆情处置

1、及时准确发布新冠疫情信息。坚持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疫情信息发布工作,依法做好及时、准确、公开、透明,让公众实时了解最新疫情动态和应对处置工作进展。融合各类信息发布渠道,有效运用新闻发布会、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和融媒体,全方位解读上级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本地区、本部门重点工作举措。密切关注涉及疫情的舆情动态,针对相关舆情热点问题,快速反应、正面回应。有关地方和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带头主动发声,以权威信息引导社会舆论。特别要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相关政策、措施、数据、疫情防控知识等信息的及时、全面、精确公开,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保障。(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委网信办、市卫健委)

2、加强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公开。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主动公开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法定要求,有针对性地加强宣传培训,增强社会公众特别是具体执行人员的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切实发挥应急预案实际效用。加大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信息公开力度,依法依规、及时准确公布公共卫生、事故灾难、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监测预警、防控措施、事态进展、处置结果等信息。(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应急管理局、市卫生健康委、市自然资源局、市建设局等市政府各有关部门)

3、健全政务舆情处置回应机制。各县(区)人民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尽快建立健全政务舆情处置回应工作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市县宣传、网信、公安等部门的舆情会商和协调联动机制,加强与省市主流媒体的沟通。对省、市政府办公厅转办交办的政务舆情、涉及群众切实利益且产生重大影响的政务舆情等,迅速按照有关规定处置,做到快速处置、有效回应。(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委网信办、市公安局及市政府各部门)

四、推进公开标准规范、贯彻新修订条例

1、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要深入贯彻《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2017号),仔细对照26个试点领域标准指引,在20208月底前全面梳理基层政务公开事项,在202010月底前编制汇总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在202011月底前建立县、乡两级政务公开标准目录体系;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要积极申报、大力开展十县百乡基层政务公开示范创建活动。市政府各有关职能部门要主动对接省有关职能部门、负责职责业务领域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的协调配合和业务指导。(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26个基层政务公开试点领域行政业务职能的市政府各有关部门)

2、加快县区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建设。各县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要加快县区级政府门户网站向南昌市人民政府网站集约平台迁移整合,力争在202010月底前全面完成全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工作,实现政府网站资源优化融合、平台安全融合、数据互认共享、管理统筹规范、服务便捷高效,完成集约化的县区级政府网站须及时在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中填报完成情况。市大数据局(市经济信息中心)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全市政府网站统一信息资源库、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实现市政府门户网站支持互联网协议第6版访问。(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3、全面优化提升政务信息管理。建立完善政务信息制作、获取、保存、处理等方面的制度,对政务信息进行全生命周期的规范管理。司法行政工作主管部门要在2020年底前集中统一对外公开现行有效规章,并提供在线查阅、检索、下载等服务。各级政府部门要系统梳理本机关制发、公布的规范性文件,要根据立、改、废集中统一对外公开并动态更新,推进市域治理现代化。(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司法局、市政府各部门)

4、规范设置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认真落实在政府网站统一设置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在网站首页位置展示,及时调整和落实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和要求。专栏需涵盖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4部分。(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5、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做好依申请公开接收、登记、办理、调查、答复等各个环节工作,注重程序规范和实体规范,准确适用依申请公开各项规定,从严把握不予公开范围,对法定不予公开条款坚持最小化适用原则,切实做到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提升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依法保障公众合理信息需求。各级政府部门要在20208月底之前,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编制完成本机关信息公开指南更新和上传。(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6、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新常态新要求。正确执行关于主动公开的新规定,以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为依托,推动公开内容进一步聚焦重点政务信息,公开方式更加统一规范。2020年底前,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应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信息发布机制,确保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五、强化组织保障措施,夯实政务公开基础。

1、明确领导责任。各县(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要依法确定一名负责同志,履行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职责,并通过适当方式公开。各地、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定期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研究政务公开的制度设计和重大问题,部署推进工作。

2、加强队伍建设。各县(区)、各开发区要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明确政府(管委会)办公室为本地区政务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各行政机关的政务公开工作机构,原则上应在本机关内设机构中指定,并配齐配强工作力量。

3、强化业务培训。要把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作为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的重要内容,列入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培训课程,不断提升各级各类公务员的公开意识和能力。各县(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要结合本地区实际,科学制定政务公开培训计划、改进培训方式,系统性,科学设置培训课程,提升培训效果。

4、做好考核评估。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要结合自身实际,认真梳理本级政府绩效考核体系中政务公开各项指标,根据新时代政务公开的职责定位和新形势新要求,及时予以调整完善。针对省、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年度、季度通报以及第三方评估内容,要第一时间整改落实,举一反三,及时发现解决政务公开工作推进过程中存在问题,并及时总结上报先进做法和工作经验。(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大数据局、市政府各部门)

各地各部门要将贯彻落实本要点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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