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府厅发〔2008〕2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部门: 全市今年“民生工程”指标任务分解表已于2008年2月26日市政府第17次市长办公例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保障和改善民生,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人民政府为人民的本质要求,各县区、各部门务必落实民生工程配套政策,强化工作措施,坚持不懈推进民生工程,确保今年民生工程66件实事落实到位,确保省政府下达我市的民生工程各项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二○○八年三月十九日
主题词: 民生工程任务通知 抄送:市委、市纪委、市人大、市政协办公厅,市委各部门,市法院,市检察院,群众团体,新闻单位。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秘书处 2008年3月24日印发 共印2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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